李誕發布內衣廣告后續,侮辱女性違法被罰87萬
這段時間內娛有點亂,看到有個博主總結最近娛樂圈的現狀,挺有意思的:錢途吳亮,死而吳瀚,霍不單行。
今天我還想加一個:過得“誕”疼。
這說的就是李誕,跟黑尾醬離婚才下了熱搜,罰款又上了熱搜。
昨天看到李誕又在微博霸屏,原來是因為發布違法廣告被賠了87萬。
講段子的李誕,還能有什么壞心思,要罰87萬這么狠?
這事還真跟段子無關。根據北京海淀市場監管推文的信息顯示,李誕這個廣告屬于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違法廣告。
87萬怎么罰的?
其實是由兩部分構成,一是沒收違法所得225573.77元(這部分可能是微博廣告費用);二是罰款651147.54元。
這個廣告還要從今年2月說起,李誕在個人微博為一個內衣品牌帶貨。
據說在李誕發博文前一天,笑果文化旗下的思文和楊笠都接了這個內衣品牌的廣告,但他們的內容都很正經,偏偏李誕的翻車了。
李誕發博的話題是#我的職場救身衣#,產品推薦文案是:一個讓女性輕松躺贏職場的裝備。
當把內衣和職場掛鉤,“躺贏”這個詞,就讓李誕攤上事。
這句話給網友的觀感,就像是在物化女性,暗示女性不用靠能力,而是要靠姿色就能上位。
還有一點,讓男藝人代言女性內衣這件事本身就很離譜。有多少女性真的會因為男性代言了某款內衣,而特別想穿?
在一片罵聲中,李誕刪博道歉。雖然但是,互聯網是有記憶的。這不,如今看到李誕被罰,很多網友又出來表態了。
有人說一點都不冤。
但引起我關注的還是這條,對男性代言女性內衣的質疑。
這也是我今天想講講的。
事實上,刨除李誕這樣的個例事件外,“男性代言女性用品”早已不是什么新鮮事。
不知道從何開始,男性代言女性用品變得越來越普遍了,尤其是美妝品牌,越來越愛找男明星代言。
這也不奇怪,畢竟在化妝護膚方面男性也是有需求的。寧靜在脫口秀節目上自己也說了,支持男生化妝。
但問題在于,有的男明星代言美妝品或者其它女性產品,畫風真的奇奇怪怪。
張涵予給口紅打廣告,墨鏡加上黑西裝。真想問一句——
大佬,你這是來收保護費,還是來砸場子的?
李汶翰對著空氣畫圈圈,我懷疑你不是賣口紅,而是賣畫筆。
鄧倫跑去賣RV高跟鞋是咋想的?
是鄧倫皮鞋穿膩了,還是打算邀請全城女孩挨個試鞋,尋找真命天女?
最好笑的還是黃軒代言資生堂。
秒變放飛自我的軒軒子,居然憑借一個妝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
還有前段時間吳磊代言MAC魅可,上演人類高質量男性的名場面,果然絕(油)物僅有。
再看這一場,粉面油頭的妝容,我絕對相信,張藝興也沒法笑著看完MAC宣傳圖。
先吐槽到這兒,不說購買欲了,就連觀看欲都沒有。
不懂就問,為啥品牌都喜歡找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
有流量的地方,就有商業價值,想必大家看中的就是男明星背后龐大的粉絲效應。男性明星只需要拿著產品,凹個酷酷的造型,就可以輕松一呼百應,不香嗎?
再者,從目前《廣告法》的立法內容來看,確實沒有明確禁止性別逆向代言廣告的意思。
但需要注意的是,新《廣告法》第38條還規定,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做推薦、證明。
可李誕代言內衣真的會試穿女性內衣嗎,鄧倫真的會穿上紅色高跟鞋嗎? 汪東城羅志祥真的會用衛生巾嗎?
讓人不禁疑問,當男性代言人為了恰飯,給女性產品帶貨的時候,有多少已經深度體驗過產品?
如此看來,這一次李誕被罰,不管是在尊重女性,還是體驗產品方面,也算是給其他明星一個警醒:對消費者要負責!
作者公眾號:頂尖廣告(ID:idea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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