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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新媒體走入2016年,水更深了,業務更難做了...無論如何,做好內容,做好產品,做好服務,創造出價值仍是最重要的事情。
新媒體營銷有用嗎?這個話題,值得好好去說說。因為沒很多時間仔細整理本文的邏輯,我就用拋觀點這種簡單的方式來完成這一篇,想到哪說到哪,排名不分先后。
你可能沒聽過他們,但你一定聽說過iWeekly與iDaily,沒錯!兩者都是Clover團隊創造的。你可能不知道,兩位創始人07年相遇的時候一個22歲大學沒畢業,一個根本就未成年。牛逼吧,牛逼就接著看下去。
經過多年的探索和營銷的論證, 互聯網的信息傳播能力和互動性雖然已經明顯的超過傳統媒體, 但在廣告傳播上的效果卻是一直不夠樂觀。
盡管到現在為止, 依然很難給新媒體一個清晰的定義, 但并不阻礙我們進入一個新媒體的時代,社會化媒體發達的美國可以說已經進入了這樣一個時代。這個時代的一個典型特征便是: 從原有的“內容為王”進入“渠道為王”。
2008年12月4日,ROI Festival推介會在北京開場,,以下為JWT首席創意長官 Polly Zhu朱偉幸的發言,新媒體的傳播價值在哪里?如何向客戶展現新媒體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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