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割韭菜,為何愛選做潮牌?
作者:疏風,責編:叢夏,來源:印客美學
歐陽娜娜最近大范圍翻車。
原因無他。
自己的品牌nabi將一件浴袍買到了988,高定價"擊碎了無數nabi女孩的夢"。
這幾年越來越多的明星開始入局潮牌,鹿晗、陳偉霆、王嘉爾、楊超越,為什么明星們個個都要來分潮牌一杯羹?
一、潮牌主理人,明星的最終歸宿?
歐陽娜娜預熱許久的同名品牌“nabi”上線第一天,就驚起嘲聲一片。
兩雙白襪子168,白眼罩148,浴袍和睡衣988……
難怪有網友感慨:"可能這年頭sabi多,娜娜的nabi市場定位還是很準確的。"
對于擁有流量的明星藝人,“演而優則商”早就見怪不怪。
在種種IP變現方式中,打造服裝品牌和開餐廳是最常見了。
但比起開餐廳,進軍潮牌是更多明星的選擇。
有數據顯示,目前國內主流明星開店數量已超過300家。超過60%的明星歌手都選擇了做自己的服飾品牌,而這之中有不少人都選擇了成為潮牌主理人。
圍繞著自己的IP,國內外一大批明星都走上了生產潮牌和周邊的路。
謝娜自創了“歡型”,杜海濤自創了“熊先生”,潮不潮不知道,貴是有點貴。
能被說出個名堂的,依然還是比較早期的幾個品牌。
陳冠希的CLOT,五月天阿信的Stayreal,林俊杰的SMG,余文樂的MADNESS,潘瑋柏和李晨NPC……
SMG主打軍事風,品牌Slogan是“在槍林彈雨中穿梭”。
MADNESS主打日潮,但沒有純街頭的狂放,更偏向休閑性冷淡。
Stayreal更多的是玩具和動畫的元素,色彩比較豐富,沒有其他潮牌的外放風格,也加入了一些“搖滾”的含義。
二、明星做潮牌,只為割韭菜?
但并不是所有藝人都能成為合格的“潮牌商人”,更多的人是被罵割韭菜。
品牌溢價是最突出的問題。
就拿歐陽娜娜的品牌來說,988的浴袍實際生產成本不足百元。
而且,本輪發售的8件產品不僅只有一種顏色,其中有5件還都是"無尺碼"設計,另外三款則只有S、M、L三個尺碼。
這就意味著原料備貨、打版費用和生產成本都可以大幅降低。
潮牌A.C.E說是要主打中國文化,但主推的logo項鏈怎么看怎么都像哥特風。
價格自然也是不菲。
虎嘯系列最低12800元,最高19800元;
A.C.E系列logo的價位徘徊在2800元附近;
TENNIS系列的價位也在7800元上下……
虎嘯、龍吟系列
關鍵是這個材質925銀和18K金。
925純銀的價格大概是在3.5~4元每克,而吳同學用來鑲嵌的合成寶石,在國內幾百塊錢就能買上幾公斤。
粗粗算下,這些作品,差不多成本也就200塊錢左右吧。
黃明昊做潮牌的時候,團隊給出輕奢的定位,消費人群瞄準粉絲,被黃明昊當場否決。
他說他的目的不是賺錢而是做真正的國潮產品,讓人產生情感共鳴。
但定價的時候還是千元級。
而且由于品牌清倉,千元以上的大衣如今只要二三百,之前要花幾萬塊,現在只要幾千就能買全店,再深情的粉絲也嫌肉疼。
可能一開始人們能為自己“穿同款”的想象付費,但時間久了,大家更看重的是性價比。
畢竟同樣的價格,真要比設計的話,那為何不去買設計師品牌呢?
可能也正是看到了這點,近幾年,不少明星都開始主打性價比。
像馬思唯的品牌AFGK,走的是美式嘻哈風,字母和印花圖案的顏色都比較夸張服裝產品多以寬松的版型為主。
它最出圈的就是將馬思唯的專輯名變成了3D環形燙金字母。
雖然看久了有點審美疲勞,但勝在性價比高,配色選擇多,100出頭的價格很難不受消費者喜歡。
鹿晗的U.G.C和王嘉爾的TEAMWANG DESIGN也算是這幾年做的比較認真的潮牌。
U.G.C先后與CYDERHOUSE、WHIZ LIMITED和Society等多個設計師和品牌推出過聯名,還和《i-D》雜志進行了跨界合作。
不過,除了少數聯名款和借鑒款之外,大多數設計都比較普通,逃不出撞色、迷彩、拼接、印花的國潮迷思。
U.G.C資源很好,但宣傳又不大,官網的購物頁面也比較敷衍,感覺品牌對主理人而言更像是一個消費品,或者認真鉆研的一個愛好。
算是一個質量不差,設計普通,認真的國潮品牌。
王嘉爾的TEAMWANG DESIGN系列產品矩陣非常簡單但極具辨識度。
從服裝到鞋履配飾,均以黑色為主,圖案為白色的“TEAMWANG”單詞。
王嘉爾為自己的潮牌注入了很強的個人特色,比如和MONET SPARKLES的聯名款,理念就是反觀世界的兩面性。
三、為什么偏偏是潮牌?
其實,一開始都是rapper們創立自己的潮牌。
這點不難理解。
潮牌自誕生起就帶有“街頭”元素,而在這些元素中,說唱是極為重要的一部分。
說唱歌手不僅是通過作品表達態度,更是通過穿著將理念表達出來。于是,創立一個自己的品牌、直接地表達自己的理念便順理成章了。
國內的rapper大部分都有自己的潮牌。
像布瑞吉和P.U.K,功夫胖和BURNIN,法老和2727world。
2727world的品牌概念便來自法老內心的二次元世界和七大生活理念。
招牌款式就是法老穿過的一款印花長袖衛衣,設計理念上也將品牌名用奧特曼風格的字體呈現。
而且,潮牌本身也是明星在商業價值上的延續。
接代言、拍廣告是一錘子買賣,要么是以明星的特質給品牌打上標簽,要么是借助明星的名氣進行品牌推廣,明星能拿到的只有“自身標價”的金額。
但自己做品牌就不一樣,轉化方式更直接,“沒有中間商賺差價”,而且也能助推藝人自己在資本市場中的角色轉型。
像陳冠希與CLOT。
陳冠希2003年與Kevin Poon聯合創辦CLOT,而CLOT也成為陳冠希艷照門事件之后的賺錢出口。
不僅跟很多品牌推出跨界合作款,還拿到了虎撲千萬港幣的投資,2015年就能達到每年1000萬美元的營業額。
這股賺錢潮在國外更明顯。
侃爺和蕾哈娜分別通過YEEZY和Fenty Beauty成為全球最富有的歌手。
音樂早就不是主業了,商業價值可比音樂事業誘人多了。
更重要的是,現在的潮流的市場盤越來越大了。
2017年,光潮流服飾全球市場規模就達到了2000多億美金,并且之后逐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萬億”市場早就不是夢。
而在中國,2019年,年輕人在潮牌上的花費就達到350-380億美元。國貨品牌的價值達到20萬億美元,市場規模全球第二,每年還在以40%的增速擴容。
這幾年,奢侈品增速的放緩,這也讓潮牌的勢力進一步壯大。
而且隨著Z世代消費力的上升,獨特、個性的潮牌才能滿足他們的情感需求。
種種的一切,都讓明星嗅到了“錢香”。
最典型的就是現在很多潮牌主理人都是流量明星。
因為他們心里明白自己職業生涯的有限性,誰也不知道自己能紅多久,所以想趁著這個熱度賺錢,如果有一天沒戲可接,那也有其他的生存方式。
而且受到品牌或經紀人的鼓舞,他們也認為自己應該在當紅的時候推出香水或品牌。
而時尚本就是一個很娛樂化的一個產業,明星自己又握有時尚資源,很容易跳過來。
況且追星本就是許多年輕人愛干的事情,也算是“精準投放”。
雖然很多人說流量藝人開始做潮牌會“讓這世道變壞”。
但潮流文化本就是一種包容性極強、能夠容納多元審美的存在,不應該被簡單歸罪。
如何把潮牌做好,打動消費者才是最重要的。
作者公眾號:印客美學(ID:ink20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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