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借鑒,什么是抄襲? | 趙圓圓談廣告
首發:趙圓圓
今天講個很尖銳的話題,什么是借鑒,什么是抄襲?
廣告圈的借鑒與抄襲
我個人認為,現在廣告圈彌漫的氣場是,由于大家的創意越走越窄,所以我們對于抄襲的定義越來越寬了,對于借鑒的定義越來越緊了。
舉個栗子,之前我在廣告群里看到一張正視角的海報,用了常見的構圖,居然有人找出了國外類似構圖的海報說抄襲。
如果連這種普通行活標準的通用構圖稿子都被視為抄襲的話,那廣告真的沒什么可做的了。
一、
說實話在大部分商業行為中,產品的「獨特的賣點」其實是非常非常小的。
在廣告中更多體現的是:使用產品時的場景、使用產品時的心得經驗、使用后的一些關聯情緒。
這些要素組合在一起后,在畫面的表現、文案的表現上,往往可能會有很多共同點。
一般有兩種情況:
/同行業/
比如說你用視頻,我也是視頻,大家都表現出很歡樂的樣子,構圖都是一群人往前跑,一群人很歡樂地吃。
/跨行業/
比如說八竿子扯不著的兩個行業,結果發現稿子一樣,這也是有可能的。
二、
上述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是跟背后的洞察有關系的。如果是基于同一個洞察,就很容易出現同樣的稿子。
我的觀點是,如果基于同樣的洞察,你有出同樣的表現形式,說清楚了問題,這個叫做最基礎的廣告;但是如果品牌最獨特的部分有重合,這就是抄襲。
也就是說,80%的部分你跟別人都可以一樣,但核心部分不能一樣。
我和迪麗熱巴的組成成分也差不多嘛,但是我們長得不一樣。這個部分就不可以抄襲,也就是你的獨特賣點部分,叫做核心部分。
相反,其他部分比如構圖都是60×90的海報,都是一個女生站那兒,我個人覺得這都沒問題。
所以,關鍵標準在于,最核心的部分是否跟別人一樣。如果核心部分不一樣,頂多叫做形式有雷同,但不屬于創意抄襲。
大家鑒定清楚之后,就知道以后是要在原點上發力,而不是在外部其他地方。
不止是在廣告行業,這種事情在每一個行業都經常出現。
對于借鑒和抄襲,我認為我們心中起碼要清楚,最核心的部分絕對不能抄襲。其他的部分我認為,只要是同樣一條路,同樣走得對的一條路,那我可以去走。
這就是我對于借鑒與抄襲的觀點,以后可能會把這個話題展開來,說得更細一點。
那么今天的“圓談廣”就到這里了,希望大家以后做出真正厲害的原創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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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趙圓圓(ID:lordofthem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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