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興、吳亦凡、鹿晗:都是如何與手機品牌講故事的?
“找代言”幾乎成了如今國產手機市場的標配。一開始手機廠商只是尋找一個代言人,發展到最后成了每條產品線、每一款手機可能就有代言人,甚至是好幾個代言人。
品牌合作一多,其中最難的可能就是挖掘代言人氣質、人設、作品中與品牌(產品)相契合的點,通過雙方結合探討最終放大形成故事,通過宣傳片、戶外廣告等方式不斷強化受眾認知。不過,華為nova和張藝興的故事,可能是目前手機市場中講的比較好的。
6月18日,華為官微發布張藝興牽手三年混剪視頻,現在回望,張藝興和華為nova一起走過了三年時間。
回想2016年9月,華為籌謀兩年的年輕時尚的線下渠道品牌nova發布,當時外界對這個產品線并不看好,正如張藝興剛出道是被人們冠以“小鮮肉”的標簽一樣。
不過,路遙知馬力,nova和張藝興這三年來都逐漸獲得了外界的認可。
歸國四子和手機品牌
張藝興、吳亦凡、鹿晗、黃子韜四人原來都是屬于韓國當紅男子組合EXO的成員,在跟隨組合走紅后,四人都各自回國發展,被外界吃瓜群眾稱作“歸國四子”。
“歸國四子”后來都都成了國產手機代言人,黃子韜代言了一款名為糖果的國產小品牌手機,這里我們暫且不提。
張藝興從2016年9月華為nova系列誕生開始,就見證了華為nova的成長,和華為nova一起走過了三年時間,堪稱與國產手機品牌合作長情的人。
鹿晗則是和彭于晏、周冬雨、王嘉爾等明星成了vivo代言團的成員。刷爆了機場、火車站、戶外門牌等廣告位。vivo明星代言的策略素來是鋪天蓋地,能夠用定位相似的明星覆蓋自家用戶群體。“明星矩陣”這種代言策略可謂是藍綠兩廠的獨有手法。
吳亦凡去年成了小米5X等線下機型的代言人,今年地位陡升,甚至成了小米旗艦機的代言人。頗有從單款機型代言發展到整個品牌代言的趨勢。
張藝興、吳亦凡、鹿晗三個人雖然定位類似,還是存在差異,特別是張藝興、吳亦凡兩個人在這幾年經過多元化發展,愈加呈現了不一樣的發展趨勢。
張藝興是公認的勞模,努力是圈子里出了名的,而且積極健康,人品、音樂、演技都有口皆碑,人也低調。
特別是在出演《老九門》、《建軍大業》之后,張藝興從一開始的“小鮮肉”逐漸成長成為了“實力小生”,演技越來越可圈可點。張藝興穩重的成長路線和華為nova低調奢華的品牌調性以及針對成長市場的開拓屬性很搭配。
吳亦凡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中國有嘻哈和小米消費人群契合被小米認可,過去吳亦凡同樣被視為小鮮肉,但是自從在《中國有嘻哈》本色出演后,展現出了年輕人的張揚個性。這和小米尋求品牌升級的需求同樣是一一對應的。
vivo則是看中了鹿晗的流量效應。事實上,拉開百度指數就會發現,鹿晗從絕對流量來看,始終比張藝興、吳亦凡要高。
在今日頭條的《2017年手機行業白皮書》中也會發現,鹿晗為廠商帶來的日軍聲量也是最高的。這個點對vivo來說,可能是最大的吸引力。
(via.今日頭條2017年手機行業白皮書)
華米OV都在搶的市場
坦率來說,企業尋找代言人有時候并不是單純為了流量,而是希望代言人和自家品牌調性相契合。
微博聯合賽諾在今年發布了最新發布的手機市場數據調查報告,可以發現,這幾個代言人的手機主要推廣人群是年輕時尚群體。
(via.微博&賽諾《2017年智能手機微報告》)
特別是張藝興、吳亦凡,他們的粉絲都是以23歲以下的青少年為主,而且女性居多。
從代言人和手機品牌之間的關系能看到,華為請張藝興、小米請吳亦凡,其實都是瞄準了年輕時尚手機這片市場,特別是女性市場。
華為和小米其實都是咬準了OPPO和vivo的傳統優勢領域——偏年輕時尚甚至女性消費人群略高的手機市場。
從華為nova系列機型的工業設計和主打賣點很容易發現這個意圖,比如nova 3e、nova 2s等機型,都是在拍照和顏值上對標OPPO、vivo,在中國手機市場上已經基本覆蓋了2000-3000元價位。不管是賣點還是價位,基本都覆蓋了OPPO、vivo的主打機型。
(via.微博&賽諾《2017年智能手機微報告》)
華為和張藝興之間的合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華為nova在全球手機市場的總計銷量已經超過3000萬臺,成為了華為最新爆款之一,約等于“魅族+金立”在2017年銷量總和,這僅僅只花了一年半的時間。
小米5X去年到今年,海內外(包括海外版的A1)兩個市場銷量則是1000萬臺,這個成績也相對可觀。
可以說,華為在這個市場形成了強有力的挑戰。雖然并非一鳴驚人,但是和張藝興一樣,更多是用低調、努力的姿態去做好產品,爭取用戶。
張藝興甚至和nova成長路徑也很相似——都是一開始遭受質疑,但是逐漸通過實際表現獲得了公眾認可。從調性來看,張藝興和nova可以說都是年輕、積極、努力、向上的代名詞。
手機代言人應該慎重選擇
2015年起,隨著手機市場競爭進入白熱化,各品牌“跑馬圈地”式地簽下明星做代言人。有好事者曾統計三年來,單是簽約為OPPO、vivo、華為和金立四個品牌代言人的明星就有30多個,而OPPO一家就簽了12個。
手機廠商找品牌代言人的目的往往是三點。
一是傳遞品牌的價值觀,甚至是傳遞企業的社會價值理念;二是增強當前用戶的認同,鞏固現有用戶的認同度;三是通過代言轉化其他品牌的用戶,形成可觀的銷量。
從這三個目標來說,張藝興、吳亦凡、鹿晗都實現了各自品牌的戰略目的。
不過,對手機品牌來說,請品牌代言人其實是一把雙刃劍。企業需要慎重考慮品牌代言人。比如一下幾點都是需要注意的問題
1、需要更注重明星的人品、私生活方面的考量。選擇一些有爭議的明星,容易給品牌帶來附面效應。
2、需要關注銷量轉化,但不能以銷量轉化為唯一的參考因素,品牌代言更多還是需要考慮雙方價值觀、調性的匹配。如果純粹以銷量轉化為考量,張藝興、吳亦凡可能都不是最好的選擇,但是他們和華為nova、小米實現合作,更多還是基于價值觀契合。
3、品牌合作需要有連貫性,要讓明星在相對較長的時間內和品牌有一定頻率的穩定互動。這方面華為nova和張藝興的合作,小米與吳亦凡的合作都是比較典型的案例。
正如我在文章開篇所說的,手機和代言人之間最難的可能就是挖掘氣質、人設、作品中與品牌(產品)相契合的點,給用戶講一個故事。
美國咨詢業大牛安妮特·西蒙斯曾在她的《故事思維》一書中講述品牌講故事的重要性,“用故事包裝事實是一種強大的力量,能夠為人們打開心靈之門,傳遞真相。”
華為nova和張藝興之間,就講述了一個年輕人通過自身努力從一開始的生澀稚嫩不被認可,到逐漸老練成熟被他人尊重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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