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浩答網友問:“企業創始人應該把自己打造為網紅嗎?”
來源: 羅永浩(微信號:smartisan2013)
作者:羅永浩
微博用戶@尚潔怡 提問:“老羅,如何看待你被評為 2016 企業家網紅榜第一名,躍亭、董明珠、雷軍都排在你后面,而公司規模上,錘子科技應該遠小于樂視、格力或者小米,你有沒有擔心過個人的光芒掩蓋了錘子的產品?你有沒有思考過,如何能把企業家的影響力更好地轉化為公司和產品的影響力?對于絕大多數沒有明星創始人的普通公司,你覺得應該怎么做營銷?創始人應該把自己打造為網紅嗎?”
羅永浩:
1. 當然有擔心,但這幾年的各種網絡數據一直還是比較健康的(市場和公關部門會定期監控)。被你這么一嚇唬,剛才我又看了一下最近 30 天的百度指數,基本上還算健康。
▲ 百度指數
另外,排名二、三、四、五、六的賈躍亭、董明珠、雷軍、李開復、周鴻禕這些企業家,都在排名第七、第八的馬云和王健林這兩位輪值首富企業家的前面,所以這里面應該沒有必然的聯系。順便說一下,上述企業家中,真正“個人的光芒掩蓋了產品”的,另有其......三人^_^ 當然,即便如此,他們的企業也都非常好,絲毫沒有因此出什么問題。
我能在企業家的網紅榜里排名第一,雖然明顯好過在網紅的企業家榜里排名第一,但離我希望的理想狀態(即企業大紅,企業家多數時候從公眾視野里消失),還有相當漫長的路要走。
2. 我和我的同事們每天都在思考和討論這個問題,我覺得我們想清楚了很多,同時也還有一些困惑(很遺憾兩種都不方便講)。接下來的一年,我們會用一些產品驗證我們的思考結果是否經得起推敲。
3. 絕大多數牛x公司的創始人,都是通過做出明星公司成為明星企業家的;絕大多數明星(不管之前是哪個領域的)創業的公司,都沒有成為明星公司。從這個意義上,我覺得應該擔心的是我們,而不是你說的“沒有明星創始人的普通公司”。相應地,我覺得公司創始人應該把精力用在運營企業所需要的其他工作上,而不是浪費時間和金錢把自己打造成網紅......除非是某些特殊類型的企業。
說到做營銷,下面是做企業的這些年對我幫助較大和啟發較多的幾本書,供參考——
《定位:有史以來對美國營銷影響最大的觀念》
《你的團隊需要一個會講故事的人》
《影響力》
《史玉柱自述:我的營銷心得》
《引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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