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請明星代言到底應該具備什么條件?
每天三分鐘,解惑你的代言難題。大家好,我是三分鐘聊代言的分享人,牛喻!
在明星代言合作的實際操作過程中,為了保證合作的順利高效進行,前期品牌需要確認兩點內容。
品牌自身的需求:因為雙方行業語境的不同,品牌方與明星方對同一種合作類型的內容理解也會有所偏差,如果不能在前期明確自己的需求,在合作的中后期往往會造成不必要的爭議或者糾紛。
需要確認的是自己的產品或者品牌能不能邀請明星代言,是否具備基本的代言資質,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三分鐘聊代言”的第一期內容里,我們根據2015年開始施行的《廣告法》,就梳理了明星代言人的定義,同時新版《廣告法》也對代言人的法律責任與義務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說明。不僅規定未滿10歲的小童星們不得作為廣告代言人,也將對代言虛假廣告的明星進行行政處罰,同時三年內不能再次代言廣告。對品牌們來說,以上兩點明確了合作明星代言人的底線,但品牌們能不能邀請代言人,還得看自身是不是具備條件。
條件一:產品類別能不能邀請明星代言進行廣告推廣
新《廣告法》中明確禁止了煙草、藥品、醫療、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的廣告代言,如果品牌產品屬于以上這幾個行業類別,那么在明星代言的這條路,您還是選擇揮手放棄吧。
當然,也會有不少人說,既然保健品不能請代言,那為什么某某膠原蛋白,某某維生素的代言廣告還是鋪天蓋地。
這里我們需要明確什么是“保健食品”,它和食品有什么區別?保健品和食品都能夠為人體提供所需的營養素,但保健食 品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而且某些特定的功效適用于特定人群。常規判斷依據是明確標注的保健食品標志,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藍帽子”。
而大家現在常看到的所謂“保健食品”代言人,通常也是基于我們對該品牌的固有認知來判定的。近年來隨著國民健康消費需求的不斷上漲,許多老字號的醫藥、保健品企業紛紛研發推出自己的食品飲料產品線,加上企業長期積累,實現了消費者心智認知對其健康、養生的品牌聯想,為產品做了最好的認知背書。所以,那些看似保健品的產品實際上是食字號的產品,不屬于保健品類別,是能夠進行明星代言形式的推廣的。
條件二:品牌邀請明星代言之前,還需要具備相關資質證明:簡單來說包括企業、產品、品牌三個方面的相關證件。
在新《廣告法》中,還有一項條款是要求明星代言的前置條件,廣告代言人“不得為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因此在代言合作前需要進行合作產品或服務的使用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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