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市場丨為何高達10萬億的數字創意產業需要區塊鏈?
我國“十三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業已出臺,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節能環保、數字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中,只有數字創意是新加的,可見其重要性。按照規劃,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要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5%,其中,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制造、生物、綠色低碳、數字創意等5個產值規模要達到10萬億元級。
一、數字創意
范疇越來越廣,規模越來越大,前景十分廣闊
文化創意產業是指以創作、創造、創新為根本手段,以文化內容和創意成果為核心價值,以知識產權實現或消費為交易特征,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體驗的具有內在聯系的行業集群。
通俗地講就是將自己好的想法,創意,點子,知識,才藝,技能等結合先進的科學技術,設計,加工,生產創造出新的產品,將其銷售出去,創造更多的財富。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文化創意產業主要包括以下幾大類別:
1.文化藝術;
2.新聞出版;
3.廣播、電視、電影;
4.軟件、網絡及計算機服務;
5.廣告會展;
6.藝術品交易;
7.設計服務;
8.旅游、休閑娛樂;
9.其他輔助服務。
我們認為,數字創意產業就是數字文化創意產業,包括兩個類型資產,一是數字資產,主要是知識產權和數字貨幣;二是資產(如藝術品以及廣義的一切實物形態資產)的數字化權證。
第一、知識產權IP是典型的數字資產。隨著虛擬經濟的快速發展,知識產權,也就是IP范疇也越來越廣,規模越來越大。IP是指作者對其創作的智力成果所擁有的財產權。這里
智力成果主要是兩個類別,一是科學家通過科學研究和科學實踐創作出的科技成果,如專利、軟件程序等;另一類是藝術家所創造的文學藝術,如電影、動漫等。除此之外,商標、商業秘密等也是重要的數字資產類型。廣義上,IP還可以是一個故事,甚至是我們在朋友圈里發布的一句話。
第二、數字貨幣ICO是一類特別的數字資產。我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數字貨幣,它如支付寶等非常相似,一樣干的是支付,但這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定貨幣,支付寶不是貨幣,只是支付工具。當然,廣義講,支付寶,以及各商家自行發行的代幣、購物卡、充值卡等都是數字貨幣。
最耀眼的ICO是比特幣。自2009年以來,不是貨幣只是虛擬資產的比特幣已經穩定運轉了七年,最高每枚超過7500元,目前又到每枚6000元高位。
大體上,人類社會的貨幣史有三次大革命,一是發明了黃金這樣的貨幣,二是發明了紙幣,三就是發明了數字貨幣。每一次貨幣革命都是效率的一次顛覆性的提升。數字貨幣的發明也不例外。數字貨幣登上歷史舞臺是必然的,只是時間早晚的事情。
ICO的創設也還有很大空間。除了像比特幣、萊特幣等希望做為虛擬資產投資品存在,ICO作為內部準貨幣(俗稱M4),在實物資產數字化領域將大有用武之地。
第三、實物資產的數字化權證DSW是一個新創設的類別。實物資產數據化就是實物資產的權證化,先期在藝術品、房地產、名貴商品、奢侈品、企業產權等高大上(內涵高、價值大、品質上)上機會更多一些,比如眾籌買賣藝術品、房地產等資產的份額,后期可擴展到一切產品領域。
實物資產數字化業務是一個擁有海量財富的業務。DSW創設與ICO結合,數字化、市場化,可顛覆傳統電商邏輯。
股票、期貨、債權、票據、質押等,涉及到企業股權與胡同,組成很復雜,大體也應該劃分到實物資產數字化權證的這一類。
總之,數字創意產業是投資回報最好的行業之一。當代社會各種產業利潤主要靠領先的自主創新和技術進步來實現,而數字創意產業正是自主創造和技術含量高的一個門類。加上政策因素和市場因素的作用,數字創意產業方面的投資熱將會長期存在。
時下,我國經濟正在面臨創轉升的關鍵時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如火如荼,深入人心,數字創意領域是科學家和藝術家的搖籃,企業家的孵化器,是極客和創客的家園和雙創最契合的舞臺。
二、區塊鏈在保護版權、推進資產數字化方面的強大能力
1.防篡改以保護版權
10萬億的數字創意產業要實現,作為基礎設施的保護版權、打擊盜版工作就急迫起來。
由于互聯網時代便捷的傳播方式,創意產業的知識產權糾紛頻繁出現。比如,網絡文學按照正版計價,2014年整個行業損失高達100億元。2015年全國共有2118件網絡版權相關的民事判決和裁定書,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28.3%。
網絡版權的市場涉及大量在線作品,如果要保護全部版權,執法部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僅靠自身技術實力難度很大,需要引進社會力量。
區塊鏈技術生逢其時。區塊鏈具有防篡改、不可逆,可靠性、可信任,去中心化、分布式,公開、透明等優勢,能幫助文化產業解決老大難的版權問題。
版權保護體系主要是兩個層面:一是精確、快速地登記一個版權的歸屬;二是有效打擊侵權行為。
首先,低成本、快捷、安全。
目前版權登記成本較高,要去專門的注冊機構審批。比如,目前美國的版權登記部門每年登記50萬件版權,每件收費30-50美金。
區塊鏈可以針對無論是文檔、圖片、視頻等任何文件,運用算法生成一段特有的、帶有關鍵的時間信息的字符串,低成本、快捷、安全。分布式結構避免了單點崩潰的風險。
其次,保護作者。
智能合約能夠讓原作者直接從版權分發中享受收益,而不用通過版權方。智能合約能夠將合同進行程序化設定,搭建信用,直接讓作者與使用者交易而不通過中間方。
熱門IP從來不乏作者和版權方的爭端,比如鬼吹燈作者就和版權方對作品改編產生了糾紛,羋月傳作者不滿版權方將其降為聯合編劇等。可以看出,文娛行業普遍缺乏有針對性保護編劇成果的方法。使用區塊鏈技術可彌補這個缺陷。
比如,區塊鏈可以幫助建立一個以音樂家為中心的模式,來代替傳統的以版權公司或者渠道為中心的模式,比如QQ音樂等。雖然沒有了中間的銷售渠道,但智能合約能夠確保每一次歌曲播放,版權使用費都直接付給藝術家本人。這樣,音樂家就不需要版權公司來包裝和捧紅他們。
還次,內容保密前提下的版權驗證。
如何在提供版權存在證明的同時,不泄漏版權本身內容。基于區塊鏈的零知識證明(Proof ofExistence)就能做到這一點。這個辦法因為雙方交換的信息較少,計算量小且速度快。
最后,便于存證。
使用區塊鏈技術,注冊過程簡單,作品后續交易也能夠被實時記錄在區塊鏈上,且不可逆,為司法取證提供技術保障和結論依據,這種證據能夠在司法訴訟中保護作者。
2.智能合約把版權權益切割后交易。
目前的知識產權交易都是IP的改編權,數額很大,一般只有機構投資者才能夠參與。同時因為版權利益是可以無限制分割,記錄整個產業鏈的后續交易會非常復雜。
智能合約可將一個知識產權,比如網絡小說,歌曲,字畫版權等的版權拆分為任意等分的權益,使得這些產權本身可以在一個平臺里交易。與此同時,智能合約的低成本清算也會簡化知識產權交易記錄。智能合約可以讓網絡小說的制作者只為消費者提供已經付款的章節,而消費者只為實際閱讀的小說付費,如果任何一方在任何時候退出,合約隨即終止。
如同阿里巴巴推出娛樂寶,用來眾籌電影一樣,區塊鏈也可以用來眾籌知識產權。
比如,一個游戲公司想要推出一款網絡游戲,公司可以先在眾籌平臺進行項目眾籌,投資者用數字貨幣參與。當項目成功以后,眾籌平臺可以將該游戲的知識產權寫入這些數字貨幣里,相當于把版權分給投資者。
還可以規定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能分離。而且,游戲文件不能無償安裝,作者和使用者權利完全平等。如果把游戲文件傳給他們免費使用的話,我們自己也不能玩了。這個寫在算法里。
3.實物資產數字化、貨幣化、市場化、證券化。
實物資產數字化就是權證化,購物卡就是典型例子;權證、數字資產IP以ICO為交易媒介就是貨幣化;實現交易就是市場化;和股票交易所一樣,當投資者手中以ICO計價的IP權益、權證增值后,投資者可以通過賣出權益權證來獲益,這就是證券化。這樣的交易,一方面增強了IP和權證的流動性,也給了普通投資者配置數字創意資產的機會。
前一段時間我國文化市場中的份額交易,就是一個典型的藝術品權證證券化模式。大額藝術品權屬切割成小份額,中小投資者可參與買賣,漲價后賣出獲利,當然落價割肉也會賠錢。藝術品也可能在保管倉庫里并沒有交割。
時下我國數字創意資產交易非常亂,P2P跑路,有的甚至還夾雜著傳銷。有了區塊鏈技術,這個業務才能從野蠻生長轉化為陽光業務,才能可持續發展。
三、打造一個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版權公共服務平臺是當務之急
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成體系的數字版權公共服務平臺,顯然這對于數字創意的大發展十分不相稱。
該平臺要為知識版權提供一個基于區塊鏈的公共注冊數據庫。注冊之后,創作者們會獲得一份版權證書以證明他們的著作權。當然,目前這樣的證明還沒有成為法律認可的記錄,不過由于區塊鏈本身的不可更改、分布式等特點,信任程度高,相信未來也有成為民間堅定公司的可能。未來的知識版權保護市場,可能迎來官方版權證明機構和民間證明公司共存的時代。
對于作者來說,完成創作后,可以在區塊鏈上進行注冊。平臺自動將發布的文檔、圖片等進行哈希運算,得出哈希值和時間戳,寫入區塊鏈永久保存。作品可以有一個主創者和多個合作貢獻者,區塊鏈可以自動記錄每個參與者的貢獻時間和內容比例,進而通過智能合約進行版權利益的分享。
這樣,區塊鏈運用可以大大降低知識產權保護的門檻,使得每一個人都能對原創性的數據信息進行快捷備案。同時,智能合約的使用又方便了知識版權的分享和按需支付。這個平臺將會很大程度上激勵原創內容的創造。比如我們在朋友圈發了一句很棒的話,ICO將成為交易媒介,就可以將其登記在區塊鏈上,獲得專利。這之后作者就擁有了這句話的控制權,可以授權好友免費轉發,以獲得人氣,但要是商家要使用的話就要支付版權費用。當創意產業繁榮發展,創意家能夠以此很好地謀生,全社會都會因此而受益。
除了公共注冊數據庫外,考慮到已有大量數字創意類平臺客觀現實,可采用元數據庫辦法,提供資源對接解決方案。
這個數字版權公共服務平臺,要以區塊鏈為數據庫底層架構,并搭建在有超強通訊和算力能力的網路平臺上,要支持版權登記、鑒定、保管、認證、認定、監測、統計、評估、咨詢等功能,還需要對接外部身份、數字證書CA、信用、 司法鑒定、支付、大數據分析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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