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我說的話,只有20%的人在聽
二八法則:在任何一組東西中,最重要的只占其中一小部分,約20%,其余80%盡管是多數,確實次要的。
好像冥冥之中解答了“我的另一半廣告費去哪了”
我們在發出信息源的時候,投入的資金就像是信息本身自帶的能量,投放渠道就像是能量傳遞的過程,這個過程需要耗能,抵達用戶的時候,能量基本已經消失殆盡,留給用戶的沖擊力已不足以震撼心靈。
那么能量耗費在哪里?
1.通往用戶的途徑不只一條,總投入就那么多,只能分散能量到不同信息流中,擴大接觸面。想想用戶手機上接收信息的APP,新聞類、短視頻類、社交類等等媒體種類,所以信息抵達,還存在著用戶是否會點擊的風險。
2. 去往用戶的路上,不至我一個,一條路有無數種信息在沖向用戶,還需要能量去與其它對手抗衡。
終于,我的招牌歷盡千辛萬苦走到了用戶眼前,卻沒有辦法在用戶心中產生印象。于是信息的產生者開始不斷的投放信息以加深在用戶腦中的記憶。
信息本身有問題嗎?
大段的文字,圖文并茂的講述著招牌的故事,用戶內心OS:與我有什么關系。
這種“圖文并茂”是建立在招牌一味的將自身認為有用的信息灌輸給用戶,自我中心太過明顯,用戶拒絕接受和認可就在情理之中。
在構建信息之初,就應該考慮到要給什么樣的人帶去什么樣的價值,盯準群體后,也要融入和成為“這群人”,才能設身處地的以親和的心態去服務這群人。要體諒 他們的需求,解決他們的問題。那么,這個信息是有價值的信息。服務的過程中,作為同類人,用戶才會體會到信息的用心程度,從而達到你想要的有效傳播數據,打動這類人,當然,也會收獲口碑。
服務過程需要加強的,是持續刺激“關鍵人”。
馬爾科姆.格拉德威爾的《引爆點》中指出的法則,是在服務過程中可以參考的。其中流行三法則,第一就是個別人物法則,抓住這類人就抓住了信息攜帶者的那20%,這類人擅長社交、精力旺盛、在同類中有足夠的影響力,最常聽到的就是“KOL”,明星也算。他們能引導風向,嗯,去抓吧。
其實本質上,在于投放的精準度。如果覺得精準投放比較難,就先按照上面的試試看唄,確定一群人——尋找這群人——成為這群人——聚集這群人——找到關鍵人,整個過程不能缺少的就是要體現人情味。
最后,媒體投放中圖文形式進入各大平臺算是比較平庸的,有一種形式夾雜了投放者的眼光——臺網聯動冠名綜藝,節目在未來能給招牌帶來多少曝光,就看投放者前期的眼光嘍,就像一場賭博,壓了大量資金在節目頭上,節目往期的收視率沉淀、節目人物的吸睛效應都包含在你投的資金里面了,能帶來多少意外收獲,也就是節目開播后多少話題能真正全民互動走紅,看運氣了。
又以這種形式消化,讓讀者們受苦了。歡迎批評指正
——來自不排版的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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