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貨!減稅降費政策即問即答來了!
1.我公司目前屬于按季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隨著經營規模擴大,計劃在5月份辦理一般納稅人登記,6月1日生效。請問我公司二季度的申報應如何辦理?
答:你公司需要在7月份申報期內辦理兩項申報業務:一是辦理6月稅款所屬期的一般納稅人申報;二是辦理4-5月稅款所屬期的小規模納稅人申報。
需要注意的是,對于按季申報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在季度中間由小規模納稅人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其對應的小規模季度屬期申報(即你公司4-5月所屬期的申報),均統一以季度銷售額45萬元的標準來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即,如果你公司4-5月銷售額未超過45萬元的,仍可以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優惠。
2.我是一家小型裝修公司,屬于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適用建筑服務分包款差額征稅政策。請問,適用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的月銷售額是按照差額前還是差額后判斷?
答:按照差額后的銷售額判斷。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有關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免征增值稅政策。因此,你公司提供建筑服務按規定可以差額扣除分包款的,以差額后的銷售額確定是否適用上述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
3.我是一個市民,手頭有些商鋪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個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萬元,今年預計漲到150萬元。最近關注到國家出臺了提高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的政策,請問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過15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稅標準為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
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個月的租金150萬元,分攤后的月租金12.5萬元(12.5=150÷12)未超過15萬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規定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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