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戶外廣告傳播中,受眾導向機制在數字時代的變化
廣告大師大衛·奧格威說過:“我們做廣告是為了銷售產品,否則就不是做廣告”。戶外廣告也是一樣,廣告創意和投放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與受眾更有效地溝通,引發受眾的共鳴,有效傳達廣告信息,促成消費者最終的購買行為。
(圖為成都太古里商圈裸眼3D大屏)
由于“眼球效應”向“體驗效應”的轉變,及受眾的主體性越來越凸顯。戶外廣告創意不僅要注重吸引受眾的注意力,更要重視受眾的參與和體驗,與受眾進行互動,受眾將拍攝的照片或視頻主動分享到社交平臺,形成廣告二次傳播效果。
在互動體驗時代,“90 后”、“00 后”已成為社會消費的主力軍,他們被稱為“z時代”,是智能新一代,也是更難服務的受眾群體。他們對新技術有著強烈的敏感度和認可度,通過轉發和分享,實現信息傳播的裂變效應。
受眾的參與和體驗是品牌價值提升的重要策略,堅持受眾導向,強調廣告內容與消費者的互動,才能有效傳達戶外廣告信息,提升品牌價值。戶外廣告傳播中大膽運用 VR 和 AR、人臉識別、觸控、投影、3D裸眼等新技術,更能有效吸引“智能新一代”群體的消費。
戶外廣告通過語音識別、人臉識別、觸屏等方式與受眾進行沉浸式互動,不僅可以辨別受眾的性別、年齡、身高等基本個性特征,還可以進行數據分析,精準定位受眾的需求和喜好,為受眾推送有針對性的廣告內容。
如倫敦戶外廣告中皮卡迪利廣場的一個巨大的 LED 顯示屏,利用高清攝像頭識別靠近的實體類別與特性,還可以識別受眾的性別、年齡和情緒,針對不同人群精準投放廣告內容。
只有準確把握 5G 時代萬物互聯的脈搏,始終堅持以受眾為導向,充分發揮 VR 和 AR 等新技術的優勢,高度重視受眾的互動性和體驗感,有效實現品牌與受眾的互動,才能適應這個高效互動的新廣告生態的要求,提高廣告信息傳播的有效性。
在數字化的發展環境和新興的移動互聯時代,戶外廣告傳播需轉變理念,始終堅持以受眾為導向的根本原則,采用新技術與受眾個體互動,切合主力消費群體喜好,精準定位受眾,不僅能有效傳達品牌信息,更能使戶外廣告與受眾、品牌與消費者建立更加和諧、可信賴的聯系!
END
轉載請在文章開頭和結尾顯眼處標注:作者、出處和鏈接。不按規范轉載侵權必究。
未經授權嚴禁轉載,授權事宜請聯系作者本人,侵權必究。
本文禁止轉載,侵權必究。
授權事宜請至數英微信公眾號(ID: digitaling) 后臺授權,侵權必究。
評論
評論
推薦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論一下吧!
全部評論(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