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我心中的“品牌”概念:人格化
有段時間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什么是品牌?品牌的價值又在哪?
前段時間面試,面試官又問了我這個問題,她問我:“你覺得什么是品牌?”我當時就回想起在大學時期的知識,希望回答得標準一些,獲得面試官的贊賞。可是回答完了之后我自己也不禁問我自己:“我所回答的,學校所教的,是正確的嗎?我心中對于它的看法又是怎樣呢?”
問題產生了,于是我腦海里就開始思考了...
因為我比較喜歡運動,我想到的是運動品牌領域。高中時候在我們市區有這樣一個品牌“德爾惠”,至今我還記得它的廣告語“德爾惠,on my way”。作為一個運動品牌,德爾惠當時請的代言人并不是某個運動冠軍,而是歌手周杰倫,它的消費者定位主要在青春期喜歡運動的青少年群體,所以它給自己的定位就是“運動,青春”。“青春和運動”就是它的價值符號。
再想到運動品牌領域的一大巨頭——NIKE。一開始的時候NIKE也走的是運動路線,在和阿迪,鬼冢虎等品牌的競爭關系中,隨著它的逐漸壯大,它的廣告也從強調廣告產品的功利性,到突出產品和產品使用者的價值觀表達。一如它的廣告語一樣“JUST DO IT”,NIKE發展到現在的階段,他已經成為了一種價值符號,一種被物化了的體育精神或人類征服自然和超越自我的象征,它已經具備了人的性格特征,被“人格化”了。
所以我覺得品牌是產品的延伸。真正的品牌,就是一種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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