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島原董事長起訴證監會,此前曾申訴 網友:扇貝要"活"了?
雷達財經出品 文|張凱旌 編|深海
12月30日,獐子島原董事長吳厚剛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證監會發起行政訴訟,希望法院判決撤銷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今年6月,證監會曾認定獐子島相關年報及信披涉嫌虛假記載,并對吳厚剛處以罰款、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彼時獐子島就曾對此提出多項質疑,此次公司還得到了四位法學界權威專家的背書。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清華大學法學院碩士生導師楊兆全向雷達財經表示,對當事人同樣的觀點,證監會和法院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如果法院查證行政機關調查處罰的程序或認定事實的依據有問題,都有可能撤銷原處罰決定。四位法學專家都代表了很高的專業水平,可能是發現了兩份證據存在上述問題,才共同對報告提出了質疑。
公開資料顯示,獐子島集團成立于1992年,2006年上市后曾在兩年時間內問鼎滬深兩市A股股王。公司主營業務為蝦夷扇貝、海參、鮑魚等海珍品育苗、養殖、加工、銷售等。
2014年開始,獐子島的蝦夷扇貝先后四次經歷大規模異常,公司也因此計提損失共計十數億元,并受到"扇貝跑了"、"扇貝死了"等大量市場質疑。后經證監會調查17個月,對公司予以了頂格處罰。
此次上訴,會讓事件反轉嗎?
吳厚剛不服判決起訴證監會,觀點受法學專家支持
據中國經營報,吳厚剛的起訴狀長達1萬多字。目前,該案已于12月16日進行首次質證,吳厚剛正在等待法院通知正式開庭時間。
報道稱,吳厚剛認為證監會此前在認定相關事實時,其核心證據《中科宇圖報告》和《東海所報告》不具備行政處罰證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與合法性;且證監會在調查時,未依法履行全面、客觀、公正調查搜集證據的法定程序。
據悉,上述兩份報告分別由中科宇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科宇圖")和中國水產科學研究院東海水產研究所(下稱"東海所")出具。
由于扇貝養殖具有海底庫存及采捕情況難發現、難調查、難核實的特點,所以證監會在調查獐子島一案時,通過北斗導航定位信息,分析捕撈船狀態,確定拖網軌跡,進而確定實際采捕面積,在此基礎上按獐子島公司的成本結轉方法進行成本結轉,并請東海所和中科宇圖兩家第三方機構出具分析報告,最終確定年報中成本、利潤存在虛假記載。
起訴狀中,吳厚剛還提到,《處罰決定書》中未考慮應當考慮的獐子島海洋牧場的實際情況。
"證監會采用的采捕面積推算方法既無法準確反映當期采捕情況,也不符合《企業會計制度》要求的收入與其成本、費用配比的原則,明顯不當",起訴狀中寫道。
值得一提的是,吳厚剛的起訴得到了法學界專家的支持。
據中國經營報,本次訴訟前,江平、楊立新、劉凱湘、王錫鋅四位著名法學專家,曾出具了一份11頁的專家法律意見書。意見書稱,證監會做出相關處罰依據的兩份報告,"無法作為認定獐子島公司、吳厚剛等人存在違法事實的依據",應撤銷處罰。
據悉,江平系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楊立新系中國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凱湘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錫鋅系中國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公司的事情我不便談,但是,(如果)直播的話,讓大家知道下究竟是怎么回事,'海洋牧場'是怎么回事,扇貝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本人會出庭。"吳厚剛表示。
此前曾提起8條申訴,被證監會駁回
雷達財經注意到,這并不是獐子島和吳厚剛第一次公開反對證監會的處罰。
2020年6月25日,獐子島公告披露了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最新情況。
據"決定書",2018年2月9日證監會決定對獐子島進行立案調查;2019年7月9日,獐子島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2020年6月23日,獐子島正式收到證監會下發的兩封決定書。
經證監會調查,獐子島存在五項違法事實,其一是公司在2016年年報中虛減營業成本、營業外支出;其二是公司在2017年年報中虛增營業成本、營業外支出、資產減值損失;其三是公司2017年秋季底播蝦夷扇貝抽測結果存在虛假記載;其四是公司2018年發布的《年終盤點公告》和《核銷公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五為公司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
而獐子島在聽證會后,提出了8條申辯意見,其中的重點即為針對中科宇圖和東海所兩份報告的質疑。
獐子島方面認為,中科宇圖無海洋測繪資質,報告中用來提供北斗導航數據的北斗星通也與公司北斗設備供應商相異。此外,獐子島通過描述報告中船只航速、作業模式、放網收網轉彎等環節、拖網采捕航跡、聚合面積等方面與實際采捕情況的差異,認定報告呈現的內容與客觀事實不符。
獐子島還提及,東海所報告中采用的方法不適用于扇貝采捕,且不可避免地會存在一定的錯誤率。另外,彼時就曾有7位學者出具《意見書》表示兩份報告不具有科學性和準確性。
對此,證監會列舉了16條反駁理由,并宣布對上述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證監會表示,北斗導航精度足夠高,完全可以用于識別判斷船只的作業狀態;東海所在北斗漁船船位數據挖掘與信息增值服務研究方面居全國領先水平;中科宇圖是中國領先的地理信息服務商,其數據處理無需海洋測繪資質,且在兩家機構采用不同方法得出三版采捕區域圖后,能夠互相印證。
最終,獐子島集團被處以60萬元罰款,吳厚剛及公司各高管分別被處以至高30萬元罰款,吳厚剛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措施。
楊兆全向雷達財經表示,對當事人同樣的觀點,證監會和法院可能會有不同的看法。"四位法學專家都是金融法和行政訴訟法領域的權威專家,他們做出報告,代表了很高的專業水平。"
楊兆全稱,作為關鍵證據,兩個出具報告機構的資質、操作過程、做出的報告能否客觀證明實際情況等問題,都會影響到報告的證明效力。專家可能是發現了兩份證據存在上述問題,才共同對報告提出了質疑。
并且證監會作為行政機關,在進行事實認定過程中,有可能存在偏差。這次涉及獐子島處罰案件的訴訟案,由人民法院對行政機關的行政查處行為進行司法審查,如果法院查證行政機關調查處罰的程序有問題,或者認定事實的依據有問題,法院都有可能撤銷原處罰決定。這既是對當事人合法權利的司法保護,也是對行政機關的司法監督。
不過楊兆全也坦言,雖然四位專家的專業觀點和分析問題的角度,可以作為司法審判人員的重要參考,但是法官判案還是會從更全面的視角,審查案件的全部資料,考慮雙方的觀點,本著客觀公正的態度,來對案件做出認定和判決。
扇貝四次"大逃亡"后,吳厚剛被禁入市場
獐子島曾力壓茅臺,成為A股股王。
獐子島不僅僅是一家公司名,其本身是位于遼寧大連常山群島南部的一個海島鎮。
公開資料顯示,吳厚剛在島上唯一一所中學畢業后,便進入鎮上的船廠工作,一路從鉚工做到獐子島鎮長。當上鎮長時,吳厚剛32歲。
2001年,獐子島集體經濟被改制為大連獐子島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年后,擔任獐子島鎮黨委書記并兼任公司董事長的吳厚剛卸去了行政職務,成為一名全職的職業經理人。
2006年9月28日,獐子島在深交所掛牌上市,成為"中國水產第一股"。招股書顯示,公司的大股東為長海縣獐子島投資發展中心。天眼查顯示,該投資發展中心由長海縣獐子島鎮人民政府全資持股,也即,獐子島擁有國資背景。
另外,招股書中與吳厚剛相似的名字還包括吳厚敬、吳厚國、吳厚巖、吳厚元。據悉,吳厚敬是吳厚剛的大哥,吳厚剛還有個三弟,名為吳厚記。
上市之后,獐子島的股價勢如破竹。以復權的價位來看,在上市不到兩年的時間里,公司股價曾從發行價25元攀升至151.23元,力壓茅臺,成為滬深兩市的股王。
同花順iFind顯示,自公司上市至2011年,獐子島營收一路上漲至29.37億元,歸母凈利潤也達到4.98億元。同時,公司的資產總額已經由2005年的7.44億元增至2011年的44.20億元,確權海域面積也擴張了4倍有余。
媒體報道稱,2008年前后,獐子島已逐漸將公司業務拓展至房地產開發、節能減排等領域,并且與鎮上的經濟做了深度綁定。2007-2012年,獐子島鎮發放的惠民資金從300多萬元暴漲至逾9000萬元,翻了近30倍。
據當地村民介紹,獐子島上市后至2014年,島上居民每人每年能分到2000元,60歲以上的老人可分得3000元,80歲老人則可分得4000元。
然后,獐子島的扇貝就"卷款潛逃"了。
2014年10月30日,獐子島公告稱,受北黃海冷水團異常變化的影響,公司在2011年和部分2012年播撒的100多萬畝即將進入收獲期的蝦夷扇貝發生重大損失,決定對大額存貨進行核銷處理及計提大額存貨跌價準備,合計影響凈利潤7.63億元。
同時,獐子島還發布了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的會議紀要,以支撐自身的觀點。
很快,此舉招來了市場的大量質疑,有觀點稱獐子島涉嫌三年前蝦夷扇貝底播苗種造假、大股東違規占用資金等問題。
隨后,獐子島被2000島民聯名舉報,稱這起"扇貝絕收案"系公司提前采捕和播苗造假導致的,并非自然災害。
據澎湃新聞報道,多位參與舉報的漁民透露,2014年應收扇貝是2011年、2012年播下的苗,收購來的扇貝苗在播撒時半箱都是石子,二十包有七八包都是沙子。"貪污下來的錢,全進了吳厚記的口袋。"
資料顯示,彼時吳厚記正負責集團扇貝苗的采購。在被獐子島內部人士舉報后,吳厚記被公司內部處理,其手下工作人員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島民們還稱,為獐子島背書的中科院海洋研究所與公司存在長期合作關系,曾參與上述會議紀要的副所長張國范正是時任獐子島公司常務副總裁、海洋牧場業務群執行總裁梁峻的博士生導師。
不過此番聯合舉報并未掀起太大波瀾。2014年,獐子島歸母凈利潤巨虧11.89億元,兩年后,公司成功扭虧、摘帽,但根據后續的調查,此時公司已經開始了新一輪的造假。
2017年,獐子島故技重施,先是在10月公告稱當年的秋季底播蝦夷扇貝經檢測不存在減值風險,但到2018年年初,又改口稱發現部分海域的底播蝦夷扇貝存貨異常。
據2018年2月獐子島發布的公告,公司判斷,異常原因系"降水減少導致扇貝的餌料生物數量下降,養殖規模的大幅擴張更加劇了餌料短缺,再加上海水溫度的異常,造成高溫期后的扇貝越來越瘦,品質越來越差,長時間處于饑餓狀態的扇貝沒有得到恢復,最后誘發死亡。"
不久后發布的2017年年報顯示,獐子島當年歸母凈利潤又虧了7.23個億。
2019年4月,獐子島發布一季報,其中顯示公司一季度歸母凈利潤虧損4314.14萬元,原因依舊為"底播蝦夷扇貝受災"。
2020年5月15日,獐子島在線上舉行2019年報網上說明會,其間有投資者提問:"請問公司扇貝大量夭折原因調查情況如何?有何進展?何時能出結果?"
對此,吳厚剛回答稱,"國家部局組織的專家調研組認為:近期獐子島底播蝦夷扇貝大量損失,是海水溫度變化、海域貝類養殖規模及密度過大、餌料生物缺乏、扇貝苗種退化、海底生態環境破壞、病害滋生等多方面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
而此時,獐子島已經收到了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并查明獐子島存在涉嫌在2016、2017年年報中財務造假等多項違法事實。
"為什么別人遭了災大家都同情,獐子島遭了災不但沒人同情,大家還都來踩上一腳?"吳厚剛在接受采訪時表示。
"在生物學上,貝類就是產的多、死的多、生的少,一百個扇貝種苗里活二十個就是大豐收,活十個也能盈利。但是給外行的感覺是,一百個剩十個了,損失應該是巨大的。實際上不是。"
吳厚剛還稱,"證監會這次派出稽查總隊30多個人,長達17個月的調查,沒有發現我們有財務造假行為,可能受到某些輿論長期對獐子島不實、甚至惡意詆毀報道的影響,才使用了航跡測算的辦法。這顯然與實際不符,出現差異是必然的。這種人為因素制造出的與實際生產作業不一致、無法比對的證據不應該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也經受不住法律的檢驗!"
不過吳厚剛也曾說過,"獐子島這片海屬于全部獐子島人,屬于獐子島的子孫萬代"。
但2007-2017年間,獐子島集團承包的海域面積不斷擴大,10年翻了3倍多,個體漁民的生存空間也隨之被壓縮。漁民想要自己捕撈,就得找管控死角,或者晚上偷著去。這些行為都被獐子島集團定性為"違章"作業,輕則籠具被沒收,重則被拘留,被處以幾千上萬的罰款,有漁民的船還被吊走。
2010年,獐子島集團還曾試圖以每艘幾十、上百萬的價格收編全島的漁船,讓接受招聘的漁民成為集團員工。可現在看來,這份承諾卻成了踏入深淵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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