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ke 11件鮮為人知的秘史
來源:華麗志
適逢全球運動品牌老大 Nike 誕生 50周年之際,英國“My Fitness Boutique”制作了一份有關Nike 50年來的商業信息表,《Business Insider》從中挑選了幾件鮮為人知的秘史。
1、最初Nike以Blue Ribbon Sports的形式作為日本鞋品牌 Onitsuka Tiger(現名為ASICS)的一家分銷商創建于1964年,后于1971年正式更名為Nike Inc.。

2、公司建立時在銀行僅存有 1,200美元,由田徑教練 Bill Bowerman和來自波特蘭就讀于美國俄勒岡大學的中長跑運動員 Phil Knight創立。
3、Knight最初為想為公司起名為“Dimension 6”,而“Nike”這個名字起源于希臘勝利女神,發音為“ny’-kee”,由 Nike的第一位員工Jeff Johnson想出了這個名字。

4、Nike的第一雙鞋來源于華夫餅餅鐺。1971年,Bowerman和妻子在早餐一起制作華夫餅時靈光一現,想到了第一個鞋品創新的點子:將運動員的鞋底制作成溝槽形狀,幫助運動員增加在跑道上的抓地力。這催生了“Nike Waffle Trainer”系列,于1974年取得專利(僅花費了Bowerman妻子一只華夫餅餅鐺的錢)。

5、Nike 早期的“swoosh”系列由波特蘭州立大學學生Carolyn Davidson設計,僅售35美元(折合成現在的價值超過 200美元)。此后她獲得的股票現在價值超過640,000美元。

6、Nike 標識性的廣告語“Just Do It”的靈感來自于連環殺手 Gary Gilmore 在1977年被行刑前說的一句“Let’s do it”。2009年的一個名為“Art & Copy”的廣告紀錄片披露了這一事實。

Gary Gilmore (上圖)
7、首個“Just Do It”廣告系列于1988年推出。廣告片中,一位當時年高 80歲跑步達人Walt Stack 緩慢跑過了金門大橋。

8、據《福布斯》的數據顯示,盡管 Michael Jordan自2003年以后再也沒有打過專業比賽,每年他仍從 Nike的特許權使用費中賺取了6000萬美元,這使他成為了與Nike擁有最大代言協議的運動員。

9、1972年,羅馬尼亞專業網球運動員 Ilie Nastase 是首個與Nike簽訂代言協議的運動員。Nastase是一名很有天賦的網球運動員,但也因古怪的脾氣而變得臭名昭著,整個職業生涯集聚了罰款、禁賽和取消比賽資格等事件。

10、在《Career in Sports》一書中寫道,Nike 1987年Air Max系列的廣告使用了甲殼蟲樂隊的歌曲“Revolution”,這是甲殼蟲樂隊的歌曲第一次被用于電視商業廣告中。

11、世界上最大的 Nike 門店不是在美國本土,而是在倫敦牛津街上。耗資 1050萬英鎊建造,橫跨3層,大約42,000平方英尺。
Infographic: 50 YEARS of N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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