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電通:人們真的排斥廣告?
拒絕,是顧客的天性。—行銷大師 · 費瑞茲
人與人之間的安全距離是45.7cm。—人類學(xué)家·霍爾
來源:topys
廣告人跟顧客之間常常忽略一個信條,即這是個被動告知卻需要主動接受的交流。創(chuàng)意人(文案+設(shè)計)往往忙著自嗨,顧客卻是隔岸觀火。
人們或許并不是真的排斥廣告。而對于有創(chuàng)意的廣告,人們甚至是滿心歡喜和感動的。
當(dāng)麥當(dāng)勞出來一溜super漢堡和薯條(是人穿著產(chǎn)品形態(tài)的卡通形象)在大街上遛彎,招惹地小朋友拍照、擁抱、逗趣時,你還會反感這個其實也是廣告嗎?而如果大街上出現(xiàn)萌萌噠的玩偶向你發(fā)個傳單,或者莫名向你靠近,你會忍心拒絕嗎?一起做個試驗。
臺灣電通:角色行銷研究室“發(fā)傳單實驗”
臺灣電通:角色行銷研究室“長椅實驗”
電通國華成立臺灣第一家Character Lab角色行銷研究室,利用Character操作為品牌注入生命力,更貼近消費者,培養(yǎng)差異化營銷。通過實驗證明,人們對廣告與未知事物都有本能的拒絕反應(yīng),但是品牌生動的卡通人偶卻給人親切感與安全感。
電通國華兼任Character Lab ceo陶淑真表示:
Character充滿了無限可能性,不僅可以更貼近消費者的真實生活,又能滿足消費者超越真實的想像,是深耕品牌最有效益也最有趣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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